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7]100号)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高等学校初评、公示、上报的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曹毓鹏等1152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按省教育厅批准的获奖学生名单及时将励志奖学金与荣誉证书一并发放给学生。
二、各高校要按照《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7]100号)的规定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1、贵州省2012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2、贵州省2012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另发各相关高校)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